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停獎建築政策未落實 變相圖利~


停獎建築政策未落實 變相圖利~


立院今天提案通過接受停獎的建築,不僅要開放民眾停車,而且要上網公告,且立停車標誌。這本來就是停獎建築應該做的,只是政府沒落實,不僅有違當初設置停獎條例的目的,也確實是一項變相的圖利行為。


政府實施停車容積獎勵,就是在車位一位難求的市區中,希望透過給予更多容積,以鼓勵建商多興建停車位,以解決民眾停車問題。但是如果建商取得容積,可以蓋高樓,賣更多的錢,但民眾還是無法停車,就失去了這項法案的意義。


接受停獎但卻不容許民眾停車,這種建築很多,而且爭議已久,主要都是因為政府放任建商社區管理委員會,並未積極主導介入,今天立院通過提案,其實只是反映民意,還給民眾一個「」的空間。


不過這項措施,仍需政府部門研擬進一步更嚴謹的規範,像是對停車費的限制,否則如果一棟豪宅要求停車一小時一千元,那還是形同不能停。


2009/10/12【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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