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符一生一屋出售自宅仍適用土增稅優惠~


符一生一屋出售自宅仍適用土增稅優惠~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如已享用自用住宅用地「一生一次」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後,於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如符合「一生一屋」規定條件,仍可適用十%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且不受一次之限制。


稅捐處說明,申請「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必須同時符合下述條件:


一、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五公畝部分


二、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應包括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託移轉之房屋但土地所有權人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亦符合規定)。


三、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


四、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


五、出售前五年內,無供營業使用出租。該處呼籲納稅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由「一生一次」放寬增加「一生一屋」,是為了減輕購屋負擔,您一定要善用此一節稅方法,以節省土地增值稅。



台灣新生報:2010/07/18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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