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7日 星期日

★繳不出貸款 乾脆先賣屋~




繳不出貸款 乾脆先賣屋~


原本被稱為科技新貴的小胖已失業四個多月,還沒找到新工作,僅存的積蓄在繳交幾個月的房貸及生活費後,所剩無幾,年初剛買房子的他,正面臨房貸繳不出,房子可能被拍賣的窘境。


像小胖這種因失業仍希望保住房子的購屋人有增多趨勢,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建議,先不要太悲觀,若目前只是短暫失業,沒有收入,且有可能儘速回歸職場,不妨請親友先救急與銀行協商,幫忙度過眼前難關。


若短期內沒把握可重返職場,建議長痛不如短痛,先將房屋出售,還清貸款。


不過即使決定出售房屋,還要衡量該房屋目前的市價,是否負債大於市價。倘若房子的負債大於市價,不但較難脫手,仍須有心理準備,房屋恐會面臨法拍命運。


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購屋族若不幸失業,最好趕快跟親友協商,請親友幫忙加上失業津貼暫時救急,等找到工作,再比照銀行相同的存款或借款利率償還。其次,是與借款銀行協商優惠的利率和還款期,非萬不得已,不要走到法拍一途。


由於房貸戶屬於有擔保品債務,且貸款金額龐大,一旦走上拍賣一途,銀行損失更大,因此對銀行來說,保住房子是優先選擇,銀行也會提供較大的協商空間,可商談「只繳息不繳本金」寬限期,例如,選擇與銀行協商降低利率,或是延長只繳息不繳本金的寬限期」,銀行可能給債務人半年到一年左右的「只繳息不繳本金」寬限期,讓債務人可以有多一點還款緩衝的時間。


房貸債務人若因失業或遭遇重大變故,確認無法按月繳房貸,還有一個應變作法就是請房仲儘速賣掉房子,再以房款清償房貸。


最後一途也是最不得已的作法,就是銀行拍賣。一般法拍價約是房價的六、七折價,扣除貸款金額後,剩下的借款,銀行會以一般信貸的協商條例要求攤還,例如如果原本房貸金額500萬元,拍賣400萬元還銀行後,還有100萬元債務,債務人可以針對100萬元與銀行協商分期還款期限,分期可以談到免利息,或許還可以談24年到30年分期攤還。


2009/09/19【經濟日報】



找房子,買房,賣房,房屋買賣,

台北市房屋,大安區房屋,信義區房屋,中古屋買賣

沒有留言: